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灵璧师范2023年招聘教师补充公告

发布时间:2023-06-29 浏览次数:440次

现对2023年6月27日发布的《安徽省灵璧师范学校2023年招聘教师公告》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:

一、调整招聘岗位计划

根据灵璧师范学校2023年教学工作需要,招聘岗位计划调整如下:增加音乐教师岗位1人

二、关于资格审查

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,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(证件)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进行审验。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,进入面试环节。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,取消其面试资格。应聘人员报名表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、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。凡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取消考试、聘用等资格。资格复审时,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、材料:

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,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、学生证原件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。

三、考试方式

本次招聘不进行笔试,采取无生上课方式对报考人员进行专业测试。具体方案另行通知。

四、体检与考察

1.体检

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,按1: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。在确定某一岗位最后一名体检对象时,如出现考生考试成绩相同,则根据公告规定的优先条件确定体检对象;如根据优先条件仍无法确定最后一名体检对象,则采取加试的方法予以确定,加试方案另行公布。

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。

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,体检参照《关于修订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〉的通知》(教秘人〔2004〕56号)、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》(皖教师〔2011〕1号)执行,体检费用自理。

2.考察

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,采取多种形式,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遵纪守法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。

因体检、考察不合格,出现人选缺额的,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,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,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各递补1次。

五、公示

对体检、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,在灵璧师范学校网站公示7天。

六、聘用

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,由安徽省灵璧师范学校根据相关规定与之签订编制外聘用合同,确立人事关系,合同一年一签。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,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。聘用人员工资按相应学历毕业生试用期待遇有关规定执行;在学校发放的津贴福利上,享受在编教职工同等待遇;学校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聘用人员购买养老保险、企业年金、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,缴费标准及各方负担比例严格按照灵璧县社保机构规定办理。

七、纪律与监督

(一)本次招聘工作在学校纪委全程监督下进行。

(二)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,按照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人社部令第35号)执行。

(三)应聘人员参加考试,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相关工作安排和卫生防疫规定。

六、咨询方式

咨询电话:刘老师13866596246

吕老师13955718144

赵老师13905578386

请在工作日正常办公时间咨询。

特此公告。

 

安徽省灵璧师范学校      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3年6月29日  


附件1.docx


附件2.docx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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